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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311号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3日

来源:

发布人:辽宁地震局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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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17年11月1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长:唐一军

 

 

             2017年11月29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省政府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12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二、16件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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