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震局鞍山地震监测中心站营口一般站供暖改造项目,采用商谈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工期及质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0日内完成,质保期三年。
3.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件发送至lndzcg@163.com审查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后在公示期内发送开标确认函(无固定格式,加盖公章)。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00(工作日时间)。
注:(1)邮件题目为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2)公示期内未报名供应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未在公示期内内发送开标确认函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公示期外发送开标确认函视为无效)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 : 00 (北京时间)
5.会 议 时 间 : 2024年11月22日 10 : 00 (北京时间)
6.递交响应文件及会议地点
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官屯镇石硼峪村营口地震台二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本次活动。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标准,否则其响应无效。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为执行招标人的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而进行的招标活动。
采 购 人:辽宁省地震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
项目联系人 :刘工
联 系 电 话:024-86580047、15940474761
技术联系人 : 王工
联 系 电 话:13898218216
辽宁省地震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