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二、检查单位:辽宁省地震局
三、检查对象:国域防灾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四、检查人员:郑丽华(执法证号:06000024676)张鑫竹(执法证号:06000024680)
五、检查内容:对违规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行政检查。
六、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七、检查结果:
(一)未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经检查,国域防灾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在业务承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情况。
(二)未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通过对公司业务流程和合同等材料的审查,未发现有允许其他单位以国域防灾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名义承揽业务的行为。
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向省地震局公共服务处(法规处)或纪检室反馈。
联系人:张帅
联系方式:024-86580025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