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洋天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辽震党发〔2023〕3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地震监测中心站:
根据《辽宁省地震局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2022年12月29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任单洋天同志为辽宁省地震局公共服务处(法规处)处长,免去其公共服务处(法规处)副处长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任张森同志为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处长(主任),免去其二级调研员职级;
任黄海同志为辽宁省地震局纪检室主任,免去其二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3名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辽宁省地震局党组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