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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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辽宁地震局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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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地震监测中心站: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1年5月25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张海莹同志任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李秀茹同志任公共服务处(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何萌同志任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党组秘书;
郑丽华同志挂职丹东地震监测中心站站长助理;
陈铁仁同志挂职大连地震监测中心站站长助理,免去其党组秘书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辽宁省地震局党组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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